大多數人不知道誰是什麼樣的“債務討債者”,這是百萬分之一的可能性。好吧,至少有幾千分之一!當大多數經濟體面臨衰退和債務增加時,數以百萬計的資產被低估了,他們面臨著債務協商艱難的困境,面臨著成本上漲和債務增加的問題。
“塑料貨幣”或信用卡的引入為即使沒有實際錢財的人出去購物而在世界範圍內無憂無慮地創造了一個巨大的市場。突然,消費者成為“國王”,每家銀行或商業機構都在向可以證明某種收入證明的任何人發行信用卡。很快,許多人發現自己的債務超出了他們有限的收入。
那就是討債員進入的地方!“討債員”是一個術語,用於表示定期收取欠債權人債務的個人或機構。收債是放債人和債權人為確保個人和企業獲得付款而採取的一種做法,這些個人和企業在法律上有義務償還欠款。每個收債公司或討債公司都應了解所涉及的法規以及討債所涉及的法律義務。
債務追收涵蓋個人付款(例如信用卡帳戶,車輛貸款或抵押,醫療賬單,家庭債務等)中針對個人付款累積的任何未付賬單或未付金額。這通常涉及一個稱為收款人的個人或一個稱為收款公司的代理。這種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的代理機構的業務是追究欠債權人款項的債務協商人。他們以固定費用或債務人所欠總金額的商定百分比收取債務。
有各種類型的收債公司
•第一方代理機構-通常是直接代理,例如帶薪僱員或債權人的子公司(個人或公司)
•第三方代理機構-第三方機構是由債權人公司或個人與債務人訂立合同的外部機構,用以追索債務人並收取所欠款額;該服務是收費的。
在某些情況下,“債務購買者”以預先確定的價值百分比購買拖欠債務,然後與債務人聯繫以收回債務,通常以兩種方式加價來支付費用。
在全球範圍內,每個國家都有一套自己的涵蓋收債的規章制度。每個國家都制定了消費者保護法律,以保護消費者免受收債公司的瀆職之害。全球有多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建議消費者和客戶接受教育,並了解有關債務的法律;“知識就是力量”可以保護自己。
儘管有法律來規範債務和收債,但債務人逃債和收債公司騷擾的情況仍在增加。收債員不得從事非法或誤導性行為,例如欺騙和關於欠債金額的虛假信息,冒充律師或律師等。
討債公司騷擾的常見例子有:
•給債務人或債務人家庭成員的煩人和重複的電話
•使用淫穢或粗魯的語言
•通過威脅採取法律行動,對人身傷害,暴力或造成驚嚇和焦慮的威脅
•在出版物中公佈債務人的信息
•隱藏其身份並侵犯債務人的隱私
有確保消費者安全和保護的法規。如果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很糟糕,則可以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例如辯護人或律師)在收款人和債務人之間進行聯絡,並得出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但是,如果消費者或債務人根據既定法律起訴討債人違法並勝訴,則收債人有義務支付所有法律費用以及對債務人造成的任何損害。
但是,提供給債務人的最佳建議是充分了解其債務協商,保留付款記錄並通常保持與收款公司的開放式溝通方式,以防止不必要的焦慮和不愉快的情況。